白鹤湖育秧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5-05-16 作者: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白鹤湖育秧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建设地点
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志光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建设育秧中心约4500平方米、农机棚约450平方米、温室大棚约4000平方米、炼秧场、蓄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购买育秧设备等。
三、建设工期
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四、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98.91 万元,工程其他费为121.08万元,预备费为80.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五、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稳评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辐射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鹰潭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70021541
地址:贵溪市白鹤湖旅游管理局景区内
2、稳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20936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吉成大厦18A
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